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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
签合同要注意四点:(1)将口头保证写进合同。有些卖主在签订合同前口头向买主保证,屋内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但到实际交房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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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区域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名称和编号;(3)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四个界限;(4)取得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年限;(五)房地产的用途或性质;(6)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七)房地产交付使用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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