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此种房屋买卖有风险,在法律实践中亦有争议,首先是买卖效力问题,有的法院认为是无效的行为,有的认为,卖方取得是单位的优惠,其有权处置其个人财产...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过低,被拆迁人如何维权?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房屋拆迁如何维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这样对房产买卖进行公证: 1、提交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 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 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4、公证事项的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5、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按规定房屋转让是必须具备土地证的。但拆迁不一定会要土地证,因为房屋所落土地的权属有很多种情况,如果能办出房产证就证明该处房屋及土地能够转让,如果在拆迁中发现土地不能转让,那就是房地局等房屋管理部门没有按程序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那也不是你的责任。但有土地证和无土地证在拆迁房屋补偿价格肯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只看房产证,但有的必须双证齐全。建议能办理就去办理,直接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如国土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地局等部门询问。(土地部门全国没统一名称的)在办理过程中你就知道你的房屋在权属中有哪些隐性问题存在,可以及早准备,免得拆迁吃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人已浏览
41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