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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试用期做了一个星期,不想做了可以给人事说自离马上走了的吗?

2024-08-22
在试用期内做了几天不想做了,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直接走人,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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