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离婚管辖权有哪些

2022-06-07
涉外离婚的管辖权规定为: 1、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