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作为遗嘱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加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通常情况下被执行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自己来偿还,不能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追加执行股东的财产,比如: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股东与公司分别属于法律意义上彼此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就像你的债务不能让我承担一样。2、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简单点说就是设了一个亏损额度的安全防火墙,当初设立公司时出了多少钱,亏完了就算。3、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个人也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譬如资产混同,恶意逃债等。
执行法院以执行依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和给付内容为执行范围,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公司债务中,原则上股东不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仅仅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出资的义务。如果股权全部出资,那么有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与个人股东的个人财产无关。但如果股东没有按照章程出资的话,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如果在公司注销前没有经过规范程序的清算注销,那么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点需要公司股东特别注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