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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以执行依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和给付内容为执行范围,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
企业作为遗嘱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加未缴纳、未足额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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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看公司形式:个独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状态,股东承担责任。 个独企业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或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债务。
从法律理论上说,公司时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主体,若因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债务,应由公司自己承担,处罚债权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情形,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财产的混同,应先经过法律审理认定。
以下三种可在执行阶段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 一、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受让股权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被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二、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财产混同,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财务独立,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时,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可以直接申请变更、追加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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