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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都应该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加班工资是应该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合计数来计算,并且满勤奖也属绩效工资的一部分。 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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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加班工资是应该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合计数来计算,并且满勤奖也属绩效工资的一部分。 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你所签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不管绩效工资是怎样确定的,都应该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
说明:员工加班后需要调休应提前填写此单,由部门考勤员确认签字当月(季)的加班实际小时数后,交直属主管签批。当每次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每次调休时间不能超过2天。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在周日加班了的劳动者可以在适时提交请假单,请假事由可以清楚写明调休,同时注明调休对应的日期;劳动者请假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请假制度执行。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工作的,应当安排劳动者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支付工资报酬。 一般公司都印制的有调休申请表,如果没有,个人可以手写,和一般的其他申请格式相同,注明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调休至哪天。找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就可以了。 一段时间内的调休,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一次工作时间过长,可以多安排调休的。如果小时数超了,也可以申请调休,如无法调休也可以计算加班费。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优先安排调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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