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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后,可以使用以前的业绩和资格进行投标。吸收合并,被合并方取消,合并方继续使用自己的名称,因此资格和业绩不会对未来的投标造成障碍。...
公司吸收合并之后,能用之前的业绩和资质投标。吸收合并,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沿用自己的名称,所以资质与业绩都不会对以后的投标造成障碍。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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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的不能采用分公司业绩。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是有严格区分的,即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其他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可以收购其他公司,但收购不得侵犯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 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收购及相关股权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和变动,并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等法定义务。有关信息披露前,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的不能采用分公司业绩。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是有严格区分的,即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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