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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为独立法人的不能采用分公司业绩。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公司和子公司是有严格区分的,即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1、总公司可以分配分公司的业绩和利润。因为分公司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所以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也不能独立的分配利润。公司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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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后,可以使用以前的业绩和资格进行投标。吸收合并,被合并方取消,合并方继续使用自己的名称,因此资格和业绩不会对未来的投标造成障碍。吸收合并后,可使用合并业绩投标吸收合并,或合并,是指合并方(或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合并方(或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取消合并方(或买方)法人资格、合并方(或买方)原资产、负债,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买方)资产、负债。
分公司不能。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是合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招标法》的规定,只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有权投标。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根据《解释》,其他组织包括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由于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根据《招标法》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对于公开招标、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只要取得总行授权,就有权参与投标。但对邀请招标,如果邀请的是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总公司的授权,也不能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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