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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当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纪、失职等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不得在该期...
单位一般可以能与可能患病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患病是没有医疗结构出具证明需要医疗期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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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患有职业病,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期内终止:医疗期内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如非严重违法违纪,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依据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的,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劳动者医疗期停工治疗,需要医疗机构的证明,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生病期间,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项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重病和绝症患者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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