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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劳动报酬,旷工不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3)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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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制定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向劳动者告知,并依法听取意见;2.需要劳动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一般违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对于一次、二次的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但如果是数次迟到,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目前,《劳动法》没有关于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的规定。《劳动法》第四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赋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保障劳动者行使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旷工的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结算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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