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第21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该法第5条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对第一、三、四种行为,依照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
银监会商业银行不正当竞争执法主体的规定不是很明确,导致经常出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银监会的多头执法、甚至重复执法的降低政府的执法公信力的现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所说的方法本身就存在违法,根本行不通,你这个“联盟”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公司化运作,那么你的目的显然是“盈利”,跨行业“联盟”显然面临反不正当竞争与市场操纵、垄断的问题,所以,你的“联盟”唯一的办法就是成立相关“行业协会”,这个需要民政等部门审批,并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说得直白点,你收的“会费”不能以“分红”、“利润”的形式转移到组织者手中。
不正当行为是违反公正、诚信等商业道德的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则上使原告权利恢复到没有被侵权的状态,即弥补损失为原则。 侵权人应对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被侵害人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酌定赔偿考虑的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侵权后果的严重性、与替代性结果测量有关的因素如许可使用费、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名称等行为往往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一些守法的经营者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市场,遭受了损失。 3、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使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甚至致伤致死,此类事件一多次见诸报端。虚假广告也是无数消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