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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该房产应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
丈夫婚前支付10万元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支付5万元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丈夫拥有该房屋六分之五的产权,而妻子仅拥有该房屋六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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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算不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3、若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在婚前付首付的那部分财产是属于婚前财产,结婚后一起按揭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如果没有约定就还是婚前财产,不会转化为婚后财产。 从目前的司法解释来看,如果没有明确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有,婚前财产的性质不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无论结婚几年,只要一方不明确表示其婚前财产为夫妻共有,其婚前财产就属于其个人所有。
首先,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并支付了首付,且在房屋产仅证上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一部分就是该方的婚前财产,此后,该部分在婚后增值的,也属于该方的婚前财产。当然,前提是该方须提供首付确实属于婚前行为的证据。其次,所谓的“婚后自己还贷”,其实就是该方利用工资或还贷,而婚后的该方的工资和公积金应该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方所有的还贷,均属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也就是说,该房产除首付的部分(包括首付部分的增值)外,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该部分婚后的增值),应该界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该夫妻离婚,房屋的产权依然归产权方所有,但婚后该房屋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有。根据《》司法解释(三)中的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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