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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范围主要是: 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 3、...
不规则工作制度的申请范围主要为:1。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小组成员);2。非国有企业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度的经营管理人员;3职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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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的认定标准就是实际工作的年限。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1、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必须取得区级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否则劳动合同的该约定无效。未取得审批文件的,应适用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月20.83天,或每月不超过167小时,多出的时间即属于加班。 2、如果你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已经达到40小时,周六无需加班,如果公司安排加班又不补休的,应支付加班费。维权方式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其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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