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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给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补缴”的问题。一般来说,补缴6个月以内的社保,无需另外提供资料,可以由单位人事去办理即可。而补缴6个月以上的,社保...
你所说的劳动保险是指什么?是社保(工伤、失业、养老、医疗、生育)吗?另是要补缴以前的社保的意思吗?如果是,一般是要去劳动部门开具用工证明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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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给大家分享一下“如何补缴”的问题。一般来说,补缴6个月以内的社保,无需另外提供资料,可以由单位人事办理即可。而补缴6个月以上的,社保征缴机构一般还会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书面材料,如果是经过的,还要求提供仲裁裁决书等资料。《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有些地方(比如广东)还规定,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的,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法实施以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也可以一次性补缴。由于目前养老保险还属于省级统筹,更多关于补缴的详细规定还要参考各省的具体政策,具体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工伤保险是缴纳之后即时生效,但是在工伤保险缴纳之前发生的工伤没办法使用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医疗及赔偿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于劳动法工伤保险补缴条例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2年内未发现、报告、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发生之日起计算。《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其应当支付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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