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应注意写好申诉书。 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 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 4申请日期。 第二,应注意申诉期限。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第三,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要注意下列问题: 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 2.应注意申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当主动审核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在对方当事人未当庭提及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当主动审核该问题。但遗憾的是,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动审核仲裁时效的情况并不少见,存在此种现象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某些劳动仲裁委员会司法尺度的不准确,还在于《劳动争议仲裁法》本身在条款布局上的不合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被直接规定在了《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章节中,仲裁委员会便很容易将仲裁时效作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一个条件。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劳动仲裁不去开庭会怎么样?有什么后果吗”全部内容,劳动仲裁从某种角度上讲与诉讼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进行劳动仲裁时,双方也尽量不要不出庭。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专业律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