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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执行仲裁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离职竞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由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必须执行仲裁前的手续。使用者和劳动者因履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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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应当执行仲裁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或者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是典型的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由提起诉讼,则此时竞业限制条款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而存在,而不仅限于理解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争议属于一般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不受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限制,用人单位可以独立起诉民事。因此,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侵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有权在诉讼中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讼。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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