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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
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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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房地产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你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吗这件事情,需要知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是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内容,未在合同中体现,也应视为合同中的一部分,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效力。 3、未订立合同前的定金,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订立合同的,按定金规则处理。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签定,返还定金。 4、商品房预购协议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房款的,认定该协议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5、未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不因此无效。但当事人约定备案登记为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6、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即使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该合同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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