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以下义务: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3、如实、及时登记有关的事项; 4...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宅登记机构不登记的情况下,住宅没有依法取得计划许可,有施工许可的住宅没有按照计划许可建设的住宅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的住宅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登记发生冲突的住宅依法征收,没收的住宅检查期间申请登记的情况等。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其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 第一,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不动产登记人员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按照法定程序,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及时完成登记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