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跳槽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关于违约金问题,国家并无一定标准,除非辞职者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才须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上没有关于违约金方面的条款,劳动者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跳槽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跳槽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但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