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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可以终止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的规定如下:职工因工...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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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不能随时结束。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无论是否是事实劳动关系,使用者和劳动者都不得单方面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要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单位不用提前通知。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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