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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项规定,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要求补偿,可以单位违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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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同事是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2、加班工资的计算,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现在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该是复合工资而不应当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所以不合法。 3、至于追讨加班工资的事宜,实践中较难处理,主要是证据的取得,如有无考勤记录表,考勤签到表什么的。 4、产假法律规定不得少于90天,工资原来怎么样,假期内就怎么样。
劳动法没有规定,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假只要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不管超过多少天都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劳动者请事假的时间过于长久,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即可。如果劳动者不假不到,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制定的人力资源制度进行处理,通常连续三天或者累计三天不假不到可以开除。如果用人单位非法以劳动者请假时间长作为开除劳动者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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