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承租人拒付租金而解除;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4、符合其他法定的...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的呢,具体如下;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都有: 1、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 2、因不可抗力、承租人拒付租金而解除; 3、承租人擅自转租的; 4、符合其他法定的解除条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租人解除合同符合的条件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