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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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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按照买卖需要缴纳个税,而通过赠与不需要交纳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78号《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五年且是少有住房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五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
赠与直系亲属。只征收契税,税率统一为3%由于不涉及具体金额,税基一般是当地政府公布的指导价。赠与非直系亲属。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缴纳三项税费,即:1。增值税不满两年的房屋应全额征收增值税,两年以上的房屋应采用差额征收非普通房屋。2、契税契税计算公式如下:契税:=(指导价-增值税)3%3、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满五唯一的,免征个税;第二种是不满五年或者满五不唯一的,需要按差额20%征收个税的比例。差额计算方法:指导价扣除原价、原契税、附加税、装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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