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查验房屋中介公司资质,了解中介人员的执业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防止出现中介...
1、明确双方身份 2、从工作到生活具体明确双方义务与权利。例如生活方面,在其中一方生病时,另一方给予照顾,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口味不一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双方应尽量保持理性,在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过户等手续时应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 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其接受的是在房屋业主出售房屋的条件之上,来寻找合同标的的买家,反之亦然。 在此,中介公司往往分别向房屋买卖的双方各自取得一定条件,然后游说买卖双方在短时间内进行主要条款的协商。 一些中介公司利用当事人急于购房或卖房的心理,强烈要求和诱导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想方设法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居间协议:也叫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就是常说的中介合同或中介服务合同。房屋中介就是典型。 三方:居间人、委托人、第三人 居间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只是向委托人报告或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与第三人是否订立合同与其无关。就是起个居中斡旋传达委托人与第三人意思,牵线搭桥的作用。居间人促成合同达成取得报酬的,居间活动的费用自行承担。
1、我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属于中介服务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