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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
前期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务院新近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描述的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之前,由开发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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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 2、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4、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 5、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70%以上。 6、物业管理人员有5人持有物业从业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的含义是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外观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复和整改,为物业所有人和用户提供全面的有偿服务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依据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发的区域内为物业管理企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是其法定的义务。物业管理的用房的产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属于业主,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也不属于用房的建设单位:读者咨询中称,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说物业管理用房属原建筑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其占据着该用房更没道理。《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第39条还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即便签有合同并约定期限,哪怕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决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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