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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1、当事人可以通过工友证言、工资卡、考勤卡、工作服、岗位证等方式证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向当地的人民法律申请支付领,也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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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按劳务合同约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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