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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该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该孕妇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
如因公司搬迁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额外工资(代理)。同时,公司还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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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种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之一,这表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通知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因此,如果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未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很大变化,单位搬迁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于你的公司,公司应该征求每个员工的意见,同意在新的地方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
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需要达成协议。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不去新的工作地点,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除工伤待遇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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