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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因为搬迁,需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2、单位搬迁,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变更的,那么在协商一致的...
政府一般对企业给予补贴,员工由单位给予补贴。公司搬迁双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年补偿一个月。根据《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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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继续工作。工厂搬迁(通常指异地搬迁)是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有权拒绝随行搬迁。因此,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根据员工提供的服务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终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劳动合同的。
工作地点以劳动合同确定的地点为准公司变更需要您本人同意方可 因此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未签合同期间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高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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