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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医疗期待遇是指在员工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一、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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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受伤治疗休养,停止工作但继续享受原劳动报酬待遇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
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非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下病假工资(1)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①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③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2)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①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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