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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伤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
工伤医疗期及期间待遇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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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医疗待遇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津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享受工伤津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原工资待遇不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报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可申请伤残评定,再根据伤残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你所述情况是单位投保的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本就是二回事,和你没什么关系的,你只要求按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三、条例规定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不变,按苏州规定的话,标准应该不低于1552元/月;建议要求按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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