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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情况没有明确姥姥死亡至今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经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置个人所有财产,当姥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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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你姥姥去世时起遗嘱生效,如果其他人同意遗嘱,只需要公证处签字,你母亲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其他人不同意,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然后再过户; 2、如果除了遗嘱中处分过的,你姥姥还有其他财产,那么你的舅舅和姨是可以要求分割其他财产的; 3、如果其他人有异议,可以起诉,如果遗嘱有效,会支持你母亲的; 4、你母亲也可以主动起诉;
如房子属于您姥爷个人所有,其可以任意处分,即想留给谁就留给谁,但考虑到您母亲是聋哑人,生活能力弱,可以要求分得适当财产。如房子登记在您姥姥和姥爷两人名下,则您姥姥所有部分应在您姥姥去世时,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即您母亲也有权获得一部分原属您姥姥的财产。您姥爷所有的部分,由其只有分配处分。
您可以通过公证办理。 具体做法是,有人到你姥爷生前所在单位管人事的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你姥爷只有你姨和你母亲两个女儿且你姥姥也已经去世。然后,由你姨和你母亲共同去公证处公证,公证的内容是:你姨放弃继承该房产,之后,拿着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把你姥爷的名字改登记为你母亲的名字。 如果登记机关还不给登记的话,那就由你母亲当原告,登记机关为被告,最终,法院也会判决将你姥爷的房产登记在你母亲名下。 以上我讲的,这是最全面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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