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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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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接受申请资料、审查资料、校准登记、发行证明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土地权利来源证明相关资料,向国土资源局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宗地来源政府批准和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协商等形式提交操作程序中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资料。(2)以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书。(三)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土地使用人应当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人身份证明。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验证、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和红线图。调查土地位置、权利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和土地使用者的相关情况。要求宗地周围邻居界线清晰,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确权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人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确权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查,确定土地登记申请人土地确权是否允许登记的法律程序。4、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评价费用按行政许可费用标准按地方评价报告评价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费用。
《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然而,一些业主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办理完房屋产权证过户,经常想当然地以为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不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过户。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而是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另一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转让。如果属于转让,那么,就必须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25%投资比例的规定。如果不是转让,那么当然也没有25%比例的限制。 按照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赠与的行为。某单位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际上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投资(转让)于其他的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身份因之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除外)转变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分红和享受其他收益。因此,只有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25%投资比例的要求,才能办理作价入股手续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股份制企业)手续。实践中,各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也都是把作价入股作为转让的一个特殊类型来办理的。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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