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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贷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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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一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时候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是婚后如果有共同还贷的部分,则另一方可以分割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任何的财产协议,则之后任何一方还贷的部分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双方签订了协议,那么约定为个人财产制或者由一方的父母偿还的,则双方是没有用共同还贷,也就不涉及相应的增值部分的分割。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父母帮助自己还贷的这部分也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说法认为,父母必须帮助自己偿还全部贷款,才可以作为是一方的还贷,如果只是偿还了部分贷款,则属于对双方的共同赠礼,另一方是可以分割相应的增值的。另一种说法认为,父母无论是帮自己还部分贷款还是全部贷款,都属于一方的还贷,另一方是无法分割增值部分的。就司法经验来说,我们认为只要在婚后是父母帮忙还贷,这个贷款还款不是来源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应该认定为是,一方父母替自己的还贷属于个人财产。
1、不离婚的情形原则上房屋等财产不能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2、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若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故此可以被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珠江路地铁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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