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如果当事人是无权处分人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的所有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追责。但如果无证的房屋是依法不能进行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二、买卖双方签订两份价格不同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房屋成交价格发生争议时,卖方要求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如果当事人是无权处分人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的所有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追责。但如果无证的房屋是依法不能进行买卖的房屋,则该合同无效。
无权处分房屋的效力要分情况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买卖合同并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