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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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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原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从上文可以知道具体的南京流产产假规定。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是关于2017现在晚婚假多少天问题的回答,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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