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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第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另外,...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原工作单位申请经济补偿:依据工作年限而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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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不需要经济补偿。2.如果合同期内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你在此单位的工龄乘以你的月收入。3.是的4.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满十年,可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在此单位工作,可要求单位给予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如果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基数是以离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最多补偿十二个月。如果协商不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因为你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具体补偿或者赔偿多少个月,还需要结合你公司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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