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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
南京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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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条件: 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二、南京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南京市高温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在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高温天气里安排露天工作的,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南京市高温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综合下来,小伙伴们拿高温津贴得满足两个条件:条件一:室外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室内达到33℃以上,条件二:有3个以上高温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费的,逾期未改正,将给予行政处理,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在高温费发放的执行上,一直存在争议,按照平时的执行标准来看,一般一个月有3个高温天企业就应当支付高温津贴。执法时,执法部门将会以当天的温度作为标准,如果当天超过规定的温度,就应当发放高温费。
我国南京高温费是六月到九月。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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