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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遗属补助政策一、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
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员工和退休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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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属补助金论自病逝非工死亡其配偶都享受 2、家劳事部门财政部文件规定遗属补助金参照低保障标准执行换句讲知道低低保金少妈妈绝低于数(讲妈妈70岁); 3、熟识财政部门劳事部门查阅《江苏省台州市企业职工离退休员非工死亡遗属困难补助规定》文件 4、体申领程序:爸爸原工作单位——劳事部门——财政部门
遗属补助政策标准: 一、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遗属补助政策调整说明: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 三、遗属补助政策相关规定 1.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不能按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的规定办理。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当时,其配偶没有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如果现在符合遗属补助条件,可以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3.非正常死亡的人员除犯有严重罪行畏罪自杀的以外,其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正常死亡对待。补助对象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的,补助标准可视情适当降低。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劳动保险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补助问题,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办理。
1、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主要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亲属: 文件依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苏人四[1982]54号)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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