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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知道浙江省大病医保9月1日起实施,对我们有利吗?

2022-07-08
浙江省大病医保9月1日起实行。据了解,大病保险制度具有4大特点: 1、参保管理一体化。市民只要参加了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同步就参加了大病医疗保险,不必再办理参保手续。 2、待遇结算一站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进行支付,参保人员仅支付本人应承担的费用。 3、城乡待遇均等化。参保人员无论是参加居民医保,还是参加新农合,对大病保险而言,实行统一的大病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4、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宁波市尝试通过委托承办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发挥商业保险的专业优势,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经过选择性谈判,宁波市区统筹范围内,确定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承办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所以对您还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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