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没做满三个月辞工工资只算百分之六十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
在职职工的个人应缴部分和单位应缴部分,都是由单位从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很多公司都不会当天结算,一个原因是像你说的公司有固定的工资发放日期,二则公司担心工作交接中有些许疏漏,这样也有个缓冲时间来发现,可以方便找你沟通解决; 2、提出让公司开证明是个合理请求,因为你需要再去找工作,新的公司会要求你提交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所以,离职证明会明确你的入职和离职时间,确定了你的考勤时间; 3、不建议你要求公司出具什么工资多少的证明,这个很容易让公司觉得不被信任而拒绝你,导致有可能故意在某些方面难为你; 4、如果将来出现纠纷,你需要的证据是你没有收到最后一个月(或多少天)工资的证据,这个如果你没有签收、或者没有银行卡的打款记录,公司就无法证明发给你工资,去进行仲裁,公司是要举证的;至于工资的多少,这个在你离职证明上已确定了考勤日期,不用担心; 5、一个让人担心离职工资的公司实在是个很失败的公司,早点离开好了。
七级工伤待遇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你要注意:这里说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我在网上搜2010年宜昌职工平均工资为22670元(你向当地劳动部门再核实一下,2011年的要在今年4、5月份左右公布),月平均为1889.17元,它的60%是1133.50元,你的工资低于1133.50元,按1133.50元计算。 计算:1133.50X13=14735.53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湖北省的标准,分别为14个月和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与平均工资。计算:1133.50X(1420)=38539元
如果是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受到的经济处罚,扣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款并无不当 法律依据请参阅《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1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3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