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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024-12-24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式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额限制,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或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没有最高额限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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