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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公司的做法明显违法,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相关社会保险和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2、公司的名称虽然变更,但实质上还是同一个公司,工龄应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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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合同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对方同意,当事人任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变更后的内容对对方没有约束力,这种擅自变更合同的做法也是违约行为。3、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修改、补充或删除原劳动合同的改、补充或删除,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当事人通过协商后,必须就劳动合同的部分变更达成一致。
有权拒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向工会反映,请求工会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应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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