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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需申报,劳动合同由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使用者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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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该文件规定,我局对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制定了相应的业务流程,企业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填写SF013《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进行申报缴费,目前该业务不支持网上申报。
一般所谓劳动合同的备案,是指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该在订立之后到法定的备案机构进行备案。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洽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2)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3)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希望能解开你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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