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关系解除后,如果具有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交接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就...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主要看解除原因: 1.被迫解除。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补偿金与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依据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因单位原因未能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主要看解除原因: 1.被迫解除。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协商一致解除,经济补偿同上。 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违法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2)非过失性辞退; (3)经济性裁员; (4)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5)其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2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