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审查省人民政府提报的调整方案,并作出是否...
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应当公开举行,允许新闻单位采访并报道。会议通过的法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名单应当公开发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常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一)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八月底以前,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23人已浏览
6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