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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讨劳动报酬不可以直接诉讼,只能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如果用人单位有出具欠条的,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以直接向法...
1、对于追讨劳动报酬的案件,如果劳动者有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中其他争议的,能直接诉讼; 2、如果无欠条或者涉及其他争议,则要先申请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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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的交纳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涉及的案件的诉讼费是10元一件,并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的规定,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劳动争议的证据。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良后果。
没有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使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没有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雇主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根据公平的原则,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公司依法处理的情况下,该公司的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者,还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对于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使用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已经支付劳动者,该公司或其出资者应当根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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