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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时效问题应当是仲裁时效。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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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的,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即未注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受最长20年保护期限制。
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依法时效问题是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从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效。也就是说,即使几年前的劳动报酬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没有时效。除非对方提出一年以上的时效抗辩,否则法律不再受到保护。
关于劳动报酬争议诉讼时效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上述规定也就是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中特殊时效和一般时效两种时效的法律渊源。由于目前仍然将“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归属为劳动报酬的范畴,因此关于追索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目前适用特殊时效制度,也就是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可以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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