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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合法程序: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
订立集体合同首先要制定集体合同草案,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且作出决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提请县级以上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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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要约邀请,寻找并确定劳动者这一阶段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公布招工简章或就业规则。公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招工条件,二是录用后的权利义务。涉及招工的工种或岗位、招收的名额、招收对象及条件、招工地区或范围、录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条件和应遵守的单位规章制度等。 2、自愿报名。劳动者根据招工条件结合自身的志愿爱好,自愿报名。根据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单位招收职工,必须招收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特殊行业招收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时需要经过特殊审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自愿报名,是对公布内容的一种认可,表明愿意在此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劳动合同。 3、全面考核。用人单位对报名的人员可以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可以根据生产或工作的性质和需要有所侧重。例如,招收学徒工人,可以侧重文化考核;招收技术工人,可以侧重该工种的技能考核;招收繁重体力劳动者,可以侧重身体素质的考核;招收初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低;招收高级技术工人,考核标准可以稍高。 4、择优录用。用人单位对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后,应严格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判,不得徇私舞弊。对考核结果必须公开张榜,公布择优录用人员,接受群众监督。 (二)签订劳动合同也即完成要约和承诺的全过程。经过上一阶段,受要约人确定后,即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双方继续经过新的要约一一再要约,反复协商,直至最终达成一致的协议。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具体有下列程序:确立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拟定集体合同草案;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报送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登记;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 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2、审议 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规定》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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