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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一般是没有效力的。但如果妻子事后追认的,该抵押行为自妻子追人之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
1、不动产的抵押担保要做抵押登记,如果有登记了,很遗憾妻子就没有办法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抵押无效了。因为登记有其公信力,且抵押登记也需要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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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瞒着妻子抵押房屋无效。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得知:夫妻一方有权处置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这个规定过于笼统。 2.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夫妻间对日常生活需要的财产处理,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对重要财产处理决定的,需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擅自将共有的房子作为抵押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房产在夫妻双方生活中是一个重要的财产,并不是简单的日常生活的财产。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同样在第三十二条规定:抵押登记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三)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还款责任。 (四)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一点,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价值。 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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